病態的媒體(上)

病態的媒體(上)- 從智障兒性侵害母親看媒體表現

  • 時 間:2003年9月5日(五)10:00 – 11:00
  • 地 點:廣電基金(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之1號B1廣電基金放映室)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
  • 主 持 人:廣電基金執行長 林育卉
  • 與會來賓:行政院新聞局廣電處副處長 曾一泓 國立台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王雅各 社會工作師全國聯合會理事 江季旋 心美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陳國華 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行長 盧世祥

討論議題:

  1. 1.從媒體聳動報導「智障兒性侵害母親」事件看新聞道德及專業素養
  2. 2.從蘆洲大火報導看電視媒體過度渲染聳動處理

林育卉執行長(以下簡稱林) 廣電基金今天這場座談會,主要針對媒體所做的兩個錯誤示範進行討論,第一個是智障兒性侵害母親的案件,這個案件一開始蘋果日報在8月24日以頭版頭條作整版的報導,8月28日民眾日報頭版頭條則報導此事純為子虛烏有,而同日中國時報內文中也有這則新聞高市府衛生局的澄清報導。我們今天並不針對此事的真實性進行探討,而是要了解媒體報導時是否涉及侵權?甚至媒體是否利用這幾個不幸人士的經歷(不論是真實或是杜撰出來的經歷),導致他們再次受到二次傷害。第二個想要探討的是8月31日發生的蘆洲大火事件,媒體是如何進行報導?報導過程有無疏失?哪些是未來報導可以改進之處?


主持人介紹與會來賓(略)。

首先請大家觀賞第一則新聞的側錄帶(內容:8月24日智障兒性侵母親新聞)。

林: 看了這則新聞之後,有幾個問題我們想拋出來思考的是,新聞報導有需要用電腦動畫來重建現場嗎?電腦動畫在新聞報導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這則新聞所訪問的醫生是否檢據消息來源?這位醫生所陳述的是指”這個案件”還是”這種案件”?媒體記者為何不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弄清楚後再做報導,卻要以一種揭人瘡疤的方式來報導這則新聞?首先想請王教授從專業角度為我們分析這一則新聞在媒體上明顯觸犯的錯誤有哪些?

王雅各教授(以下簡稱王) 我曾說過媒體是台灣社會的亂源,以第一則新聞來看可驗證我的說法是對的。剛剛影片是針對電子媒體的處理方式,其實我覺得更糟糕的是最先以頭版頭條報導這件新聞的媒體,這個媒體原本在一個殖民地的地方是個很糟糕的媒體,老闆為了賺錢,把原先一個很糟糕的刊物弄到台灣來,賺了很多錢又再弄一個媒體。

這則新聞只要是正派的報紙,姑且不論是紐約時報或華盛頓郵報,先以國內所謂的三大報來說,如果有這樣的錯誤都會更正說明,國外紐約時報曾發生過得過普立茲獎的記者捏造新聞,結果也都作了更正說明,對於沒有經過查證、消息來源錯誤或是記者作假,造成對讀者的傷害以及對社會的傷害,報社都會致歉,而台灣這份報紙作頭版頭條之後卻沒有任何動作。 在國外大報跟小報是涇渭分明,所謂小報是畫面很多,字很大而且都是彩色的。

這份非常不道德非常不好的報紙,發起地開始也是在殖民主義國家,國外來的朋友看到國內三大報之一,都會問我,這是不是小報?我回答這是號稱三大報,而他們就問,為何每天都有女人穿的很少和姿態很奇怪的圖片呢?每天都有而且是彩色的,這種情況從何而來?我認為這種情況跟滿街都是SNG車一樣,都是追求收視率的結果。這個媒體進入台灣之後,把原來已經爛地一塌糊塗的台灣媒體弄的比殖民地還糟糕,所以這個媒體是全民公敵,但很可怕的是它非常賺錢。所以週刊進來後,另外一個號稱大報的也食髓知味地把它發行的週刊內容摘錄在報紙上,而傳播人士一邊在罵這個媒體,一邊卻又跟著這個媒體走,被前面說的週刊牽著鼻子走,幾乎是什麼事情都報導。

凡是被這個週刊報導過的公眾人物,只要被報導過一次之後幾乎就都免疫,那個週刊到台灣後,已經有不少政治人物登在上面,但上完這個周刊之後就完全沒有任何後續報導,如果這個週刊披露出來的是真的事件,那麼這些公眾人物全部都要被當成箭靶,可是這些公眾人物己經習慣了,就好像娼妓買賣時,第一次時不舒服,賣很多次之後就習慣了,台灣的媒介已經夠惡質了,如今再加上殖民地的東西把台灣搞的更糟糕。

在這則報導中電子媒體報導專業部分時是有引述消息來源,但它竟移花接木,竟沒有查證,且為了收視率還刻意用很聳動的字眼報導,像第一則新聞中接受各電視台訪問的醫生出現很多次,事實上這位醫生被訪問時是被問到,”智障兒所以性侵害雙親,雙親所以會忍耐的原因為何?”他談的是通則,而不是這則子虛烏有的案例,可是在媒體報導中卻完全感受不出來。 記得這份殖民地登陸台灣的報紙剛開始促銷的時候是用蘋果促銷,一個躺在地上的女人身上舖滿了蘋果,上面寫「吃蘋果看天下」,這個促銷海報遍佈於公車海報欄上,一份賣五元,它完全把媒體的社會責任丟在馬桶裡,這種媒體在殖民地區有活存機會,在台灣竟然還活得下去,難道這還不夠說明台灣社會亂源是媒體嗎?電子媒體在報導時,所有最基礎最根本的查證、引述消息來源、平衡報導都沒有,如果有犯錯就得自己出來認錯,連這種動作從頭到尾也都沒有。

以閱聽人主體性觀之,台灣民眾如果都像我這種個性,這個媒體早就被沖到馬桶去了,哪有可能在超商中疊的這麼高每天都在賣。從這種媒體可以成功可以想見台灣社會敗壞到何種程度。不知道電子媒體用這種方式報導是為了搶收視率或是怕獨漏,媒體報導應該遵守的原則完全沒有遵循,不管在平面媒體或電子媒體上,對於這個事件的報導是要被狠狠地抨擊,被全民唾棄的。

林: 接下來請江老師針對類似的報導如果涉及侵權時,社工師該如何幫助媒體?包括該如何看待這類新聞?


江季旋理事(以下簡稱江) 針對這樣的案例,社工師到底該如何幫助媒體,幫助受害家庭?首先幫助媒體方面,從專業角度而言是非常挫折的,挫折是在於我們要幫助媒體但媒體不要,媒體每次要的只是個別案例清晰的內容。站在社工專業的角度,社工人員蒐集的資料是在幫助這些受害者重返社會,所以社工人員經常會與媒體交惡,因為社工人員有保密倫理,而媒體卻有告知社會大眾的責任。當我在擔任北縣性侵害輔導中心主任時曾輔導過很多案例,媒體對性侵害或亂倫的案例了解不夠,只著重於表象不重實質,實際上卻影響整個家庭體系,讓受害的人更受害,甚至通報的人也被媒體披露,影響到通報者的隱私,導致不願通報的情形。

社工人員也期待跟媒體的合作,清晰的告知社會大眾有些家庭確有這些問題存在,這些問題存在的背後因素有哪些?在公部門或私部門或法律上對這樣的受害家庭可以得到哪些協助?可是媒體似乎不熱絡報導這個部分,卻不停的向社工人員挖新聞,所以也造成對社工人員的打擊。 我最近走訪各縣市作深度訪談時,發現社工師對個案隱私保密部分最受衝擊的就是性侵害部分,尤其是亂倫的個案,因為它涉及非常複雜的社會系統、家庭系統及個人系統問題,社工師必須把如此龐大的體系慢慢整理消化後才能解決這樣的問題,可是只要媒體一但介入,就會把原來已經複雜的情況更加複雜化,所以社工師都深刻體會到,任何案例只要媒體介入,這個案子就註定會失敗。

因為媒體一旦介入,就代表有更多人會介入,包含政治人物、民意代表,一但這樣的勢力介入後,媒體就會被民意代表利用,他們會利用記者會炒作新聞,說社工師有多爛而模糊整個事件焦點,讓整個事件更混亂!我問想問媒體揭露的目的到底是在幫助個人?幫助社會認知?像第一則新聞到底告知社會大眾什麼?它到底告知社會大眾人我界線是什麼?或者去了解這些人為何會去侵害父母親或是這些人過去是否曾被侵害?去了解這些人背後歷史是什麼?影響這個家庭這個社會的是什麼?這些都值得去探討的,但是媒體卻選擇把家庭私密暴露,一旦這些被暴露之後,如第一則新聞,這兩個孩子的家庭、行蹤及就學所有的資料都會曝光,一旦資料曝光後,原本的受害者就變成社會更大的受害者,他們在社區無法活存,他們在學校無法活存,他們被標籤之後就被當作一個特例,這些都是社工師助人專業中需要幫助的人。

社工人員的反應是,媒體是一個嗜血的動物,社工人員的反應是只要媒體一出現,全部都失控了,包含專業在這方面都使不上力。在廣大的人群中,媒體事實上是文化的一部分,它在創造文化時,拿到過多的權利,而是它拿到這些權利後,到底對社會創造什麼助益?基本上,我也是媒體在揭露這些案件的受害者,因為它把我們的專業比喻成烏龍案件,打擊非常大,我覺得更該去反思。在反思的過程中,社工人員看了很多媒體倫理的書,我可以分享的部分是,有一本寫到新聞媒體的價值,「精確、誠實、真相、客觀、公平、平衡報導、尊重及個人自主性」,我想探討的是性侵害到底是個人事件或家庭私密事件?還是必須被揭露出來讓社會大眾知道的事件?我想應該是除非當事人同意,否則不應該報導出來讓這些人再次受到傷害的事件。


林: 第一則新聞到底值不值得報導?其實這個事件應該可以給媒體一個很大的省思。到底這樣的事件對當事人而言,以及閱聽大眾心理所造成的衝擊是什麼?媒體在這件新聞中是否盡責?接下來請陳醫師進行說明。


陳國華執行長(以下簡稱陳)我舉一個昨天去參加記者會的例子,談到現在網路交友被騙的事、網路交友的頻率有幾成等等。但到場的周刊、報社的記者,完全不看新聞稿、數字及百分比,他們見到我只會問一句話,”陳醫師,最近有沒有一些八卦、醫院、或是你自己看過的病人裡面有沒有一些奇怪的個案?你有沒有聽說過同行裡有這些事情?”我說:沒有。

我發現這些記者根本不是來參加記者會的,而是彼此分享最近有些什麼奇怪八卦的新聞。 我當精神科醫師最感到困擾的地方就是,每次面對媒體,我們公佈了一個通則,譬如:憂鬱症的比例最近有沒有上升?自殺率有沒有上升?但媒體對這些不是很有興趣,他們最有興趣的是--自殺率上升,什麼人自殺最多?這個問題還好,還有更奇怪的,像某某公司的誰聽說要自殺,他為什麼要自殺?記者就直接問這樣的問題,你有沒有聽說過?也不管對方是不是你的病人,當臨床醫師面對這樣的問題時變的很難回答,有沒有聽說過?我們可能聽說過,但不曉得該怎麼回答他。因為這種聽說也是從媒體上聽說的,這就會變成問題,像這次性侵害的案件,從剛剛那個畫面我覺得可能就是李育峻醫生他最近發現的個案,媒體報導時個案正在治療中,理論上是發生在李醫生所服務的醫院裡,因此大家就跑去醫院查證。

最後我們雖然看到有其他的媒體說這是一件不存在的事情,而李醫師也澄清說目前沒有這樣的一個情形。但對於大部份的人來說,印象大都存留在第一次的報導。我自已接觸到的很多病人最常告訴我的一句話是,他們的心情不好都是看電視或看報紙造成的,我的一些焦慮症個案、失眠的、不太嚴重的憂鬱症的個案,只要一看電視他們的心情就不好,不管是看新聞報導或政治吵架,他們一看完就會跟我抱怨心情很煩躁,尤其是一再重複的東西,這個社會真的有這麼多可怕的事情嗎?他們常會這樣問我,這些人到底在哪裡啊?我是一個臨床醫師,我得要處理這些事情。

我們自己也常接受媒體採訪,媒體常問我們一個通則的問題,理論上我們會先講通則,就像李醫師被問到:亂倫,小孩子性侵害媽媽,你們要如何處理?可是,不知哪一天這些資料帶和問題碰在一起,變成你不是講這件事,可是他們卻把之前你被採訪的東西通通match在一起,這就會變成一個很大的問題。憂鬱症的人會去跳樓,那躁鬱症的人會不會去臥軌,我們站在醫師的角度會說有可能會,但病人的心態是什麼?萬一有一天發生這樣的事件而過去又曾回答過相關的議題你就上新聞了,雖然你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情接受採訪。

我自己有過這樣的經驗,有時候我的病人或我的家人會告訴我說你昨天接受新聞採訪,你講了什麼話,我說沒有啊!那可能是之前,好幾個月前有新聞媒體問我,最近躁鬱症個案是不是有上升?是不是發生過什麼事情?結果我發現衝撞總統府事件,我也在上面,但我並沒有接受採訪,這就是問題!他們會把所有資料帶拷在一起,這些媒體記者的心態是你要給我一些比較奇怪的、有吸引力的新聞,你不要跟我說太多學術性的、通則性的、數字性的、什麼最近的比例,我不要這個,我要一個個案,這樣比較容易上新聞。

通則性的不容易上新聞,上不了新聞這則新聞就白跑了,回去就會被罵,記者就這樣直接跟你說,這就是一個問題。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我記得大概十幾年前我還是實習醫生的時候,有一個病人對我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我對這件事情很有印象,因為他整天都在唸這句話,我要講的是現在很多人,包括政治人物想要炒作他們的知名度-”若要己莫為,除非人不知”。舉個例子,有個立委非常善於炒作,媒體不來他不會做這個動作,媒體一來他就抓狂了,拼命迎合媒體。現在有很多政治人物、商業活動,一味的迎合媒體,我們看到很多不實的廣告,包括醫療廣告一大堆,到底有沒有療效?我們不知道,但是電視每天都在強調什麼新的產品,什麼草吃了會怎樣,蕃茄吃了會怎樣,媒體問有沒有效?如果涉及商業利益就會說有效,有沒有經過查證?沒有,只說據國外報導有效,國外是哪裡?我們根本不知道,媒體常說據報導,據什麼報導?

我們很可憐,連我們醫生都看不懂這是什麼,所以前一陣子發生SARS這些亂七八糟的療效報導,這根本不是療效報導,什麼東西都可以處理,這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 站在一個精神科醫師的角度來看,民眾被媒體搞的全部都神經兮兮的,神經兮兮之後就會有一些輕微的精神症狀,會失眠、焦慮、緊張,它也不是精神病,可是媒體會說這可能是躁鬱症。我們聽到某人衝撞總統府,據家屬表示、據鄰居表示他可能患有精神躁鬱的問題,問題是沒有一個精神科醫師出來說他有躁鬱症的問題,這個人也沒有就醫過,這就有問題啦!

這就是現在社會的一個感覺,大家好像都有病,到底誰最嚴重?到底得的是什麼病也不清楚,躁鬱症、憂鬱症、妄想症。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兩年前,有一次張雅琴主播說:精神官能症是可怕的精神病,比精神分裂症還嚴重!但事實上精神官能症指的就是失眠,她自已不搞清楚就胡亂報導,導致大家覺得精神官能症很可怕,比精神分裂症還可怕。張雅琴說某某路上出現精神官能症,它是比精神分裂症還可怕的疾病,她這樣講的時候,所有的人一聽到”精神官能症”就傻掉了,事實上,所謂的精神官能症就是傳統所說的神經衰弱、失眠、憂鬱,很多人聽到精神官能症的反應是--天啊!我是不是要住院?我是不是要被判刑?我是不是工作就沒了?民眾被媒體教的亂七八糟,不管我們精神科醫師怎麼說,最後變成我們的病人永遠看不完,這些病人有些是媒體造成的,這就是很大的問題。


林: 媒體常搞得整個社會神經兮兮的,病態的媒體搞得整個社會也跟著生病了,其實這是一個很無奈的現象,媒體記者在整件事情中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為什麼媒體記者取材的角度會這樣?接下來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盧執行長和大家來做一些分享。


盧世祥執行長(以下簡稱盧) 當了近三十年的老記者,聽到大家的發言,我不能說有喜,而是憂的成分居多,特別是對於我所喜愛的新聞工作今天會變成這個樣子,我只有兩個字就是「痛心」。從三位專家的發言當中,其實大家對新聞媒體的譴責,炒做新聞的一些方法都了解,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其實想做的三件事,第一促進公眾對新聞媒體的了解,了解媒體,第二是觀察媒體,其實我們不斷的在做媒體觀察的報告,第三是控告媒體,當媒體侵害人權隱私或名譽的時候,法律訴訟是該走的路。

從一個老記者的角度來看,剛剛這則新聞從報紙炒作之後,電子媒體跟進,後來因為早報報導了,我們的新聞記者、社會大眾也就以為白紙黑字寫的就是事實,所以查證的過程中,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的話,李醫生的部份其實是被移花接木成好像是醫生揭發或者真有這麼一回事,所以這件事情就變成肯定。媒體不願在查證上下工夫,反而是在後面的虛擬重建上下工夫,這其實是本末倒置,而且是誤導。報導不實新聞對新聞工作者來說是很沒面子的一件事,但是國內媒體並不刊登「更正」,因為這是中國文化中面子主義很重要的一點,每天刊登「更正」是很沒面子的一件事。自1988年報禁開放以來,新聞解禁的過程中,第四權在不斷的膨脹,新聞界長久在如此的文化下變成了一個自大的媒體,剛才王教授嚴厲的譴責蘋果日報,它在這件事情上應該嚴重地被譴責,但是蘋果日報至少做了一件小事,它每天刊登「錯與批評」。

我沒有特別注意到蘋果這次是否刊登「錯與批評」來自我檢討,但是自我檢討絕不是台灣媒體的普遍文化。這個炒作算是比較特殊的。過去台灣新聞媒體炒作新聞通常是從晚報或有線電視開始,之後就會有很多新聞媒體跟進,各位看到的很多電視新聞是根據報紙而來的,特別是晚報,在眾家媒體炒作之後,晚上的談話性節目就進一步跟進,很不幸的是,由這個案子顯示,評論應該是建立在事實之上,報導也應該是事實,但是社會在變態的新聞炒作之下,造成新聞非常熱鬧,但是基本的真相不清楚,後面再加上很多口水,結果對社會造成傷害。很多人都把新聞媒體當作資訊、常識或知識的來源,受到嚴重的污染,剛剛江理事提到社工人員的專業在這裡受到摧殘,整個社會要談「公民社會的理性」是非常難的。

今天我在自由時報寫的一篇文章「倉庫變寶庫」,如果事件牽涉到政府人物的時候就更嚴重,一個很簡單的倉庫,可以繪聲繪影的成為寶庫,當事的媒體至今也沒有更正道歉,我認為這是很基本的。媒體爭收視率的結果就是新聞界在整個報導上求快,但是最基本的求真卻被忽略,其實新聞工作者惟一的任務就是Tell the truth,但是這個truth常在搶收視率的文化中被犧牲,更嚴重的是,在這個過程中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正常的、嚴肅的新聞,同業並沒有太大的興趣,他要的新聞是八卦的、聳動的、人咬狗的、噬血的,對整個新聞的判斷也建立在這個標準之上,不僅如此,新聞界在不知自我檢討下,發展出一套似是而非的理論。

我在這裡提出兩個簡單的個案,去年十月當時的衛生署長涂醒哲舔耳案,大家可能還記得,從10月1日見報後,因涂先生他嫉惡如仇,覺得名譽受到莫大的侮辱,結果3、4天後,真相在他鍥而不捨的努力下終於大白。新聞界對此不但不知認錯反而將錯就錯,聯合報雖然在第一天的二版頭條標題加上一個問號,但那還是二版頭條新聞的標題,結果到最後聯合報自己提出一個理論,涂署長的名譽已經在新聞逐日的報導下,真相得以釐清,還他名譽清白,這樣的假設根本似是而非,很多人會說,是啊!好像是這樣還涂清白嗎!但這樣的說法,是應建立在你是不是有天天在看這個新聞,如果有人只看到最初的新聞,就會認為涂醒哲就是舔耳,難怪在涂醒哲舔耳案之後做的民調顯示,有相當比例的民眾認為涂醒哲真的去舔人家的耳朵,這真的非常嚴重,是病態的媒體所造成的社會亂象!

第二個例子是健保局的總經理,在SARS期間,澎湖有個疑似SARS的病患要後送,TVBS報導說健保局不聞不問,但後送台灣治療並不是健保局的事,健保局也沒有不聞不問,健保局總經理就問我該怎麼辦?我建議他去函TVBS要求更正,事後TVBS回函說,雖然在第一次,沒有平衡沒有查證,但是在後面的整點新聞已針對這一部份做了說明。這種不管後面會造成什麼損害,先報導再說,己經成為新聞界逐漸採用的理論。這種理論造成今天的結果,我剛剛強調新聞工作是有基本的技能,它不是沒有職業的尊嚴跟榮譽,但是從剛剛的例子來看,新聞記者根本是一群”不知查證為何物的愚夫愚婦”,剛剛陳執行長提到真正嚴肅的問題探討記者沒興趣,但是他會在門口堵你,問你有沒有八卦新聞,這種事情不是社會新聞、政治新聞才這樣,連我擅長的經濟新聞也是如此。 我曾經出席一個場合,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演講,研討會內容記者沒興趣,一群記者堵在門口問他,利率會不會再降?我曾經和前經建會陳主委合作一場精彩的總體經濟演講,結果記者只問我們,失業率會不會到百分之五、百分之六?這還算是問了一些問題,有人堵陳總統問他,副總統人選定了嗎?有人堵李前總統問他,檢察官何時傳訊你?弄得李前總統非常惱火等等。我剛剛用了痛心兩個字,其實記者的職業不應該是如此沒有尊嚴、沒有榮譽的,不是一群不知查證為何物或是職業尊嚴為何物的愚夫愚婦,新聞是一個報導業,它不是製造業、不是修理業,記者更不是可以把倉庫變成寶庫的魔術師。

今天我們除了在這裡檢討、指責、韃伐媒體之外,身為一個剛剛王教授所說的知性的消費者,或者像我這樣關心新聞記者職業跟尊嚴的老記者,我們能做些什麼事情,待會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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